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周振宇 记者顾艳伟)4月24日,广西桂林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出台该局联合桂林市教育局、校园市财政局印发《桂林市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》,食品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热情,安全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。举报奖励
奖励制度明确,制度任何具备法定民事能力的广西桂林自然人,均可对桂林市范围内校园食堂、出台食品大宗食材配送单位、校园校外供餐单位等主体的食品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。同时,安全列举了无证经营、举报奖励篡改食品保质期、制度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等11类可举报违规行为。广西桂林
举报问题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重大违法行为且结案后,举报人可获相应奖励。市场监管部门依规定,综合涉案货值等因素,对有罚没款的重大违法案件按线索等级分档设定奖励金额,最低奖励金额为1000元。
公众可通过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、邮箱、信箱,以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他平台提交线索。教育等部门受理举报线索后,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核查食品安全问题。
责任编辑:吕成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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